北京丰台区岳各庄市场举行推进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落实工作典型示范市场现场会
2016年1月,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(总局20号令),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做好《办法》的宣传贯彻工作,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,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,有效防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,确保公众健康安全。
一年多来,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,部署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检查,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。丰台区作为北京的“菜篮子”,在落实《办法》上抓紧抓实,紧抓市场内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关键点,采取全链条的风险控制措施,努力实现“五率”目标,即“供应商资质备案率”“进货查验信息登记率”“主要经营信息公示率”“统一销售凭证使用率”四个100%,“重点食品检测合格率”99%以上(含99%)。
近日,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前期全市市场落实总局“20号令”检查情况,组织各区局及食品批发市场对落实“20号令”较好的示范市场--丰台区岳各庄市场,进行实地参观,并进行经验交流。北京市局市场处处长李江及相关领导,各区局主管领导以及部分食品批发市场负责人参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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